本文转自:南方网
南方网讯10月31日,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自10月30日起,调整白云区风险区域。详情如下:
广州市白云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8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30日起,我区风险区域调整如下:
一、钟落潭镇:马沥村南街东一巷17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马沥环村路1号、25号、27号,马沥路56号,马沥路南八巷1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石井街:石槎路号项目部办公区和项目部住宿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石槎路号(项目部办公区和项目部住宿区除外),东至石槎路,西至石井河,潭村宝鸭北路4号施工区和住宿区,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三、大源街:大源东路16号之三、16号之四、18号、18号之一,大源中路41号、41号之一、43-51号(单号)、55号、61号、63号B栋、73-79号(单号);田心南路1号、3号、24号、26号、28号、37号,田心南路三街2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四、白云湖街:夏茅沙园坊华兴花苑一巷1-4号,二巷3号;夏茅沙园坊新街一巷1号、2号,新街二巷1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五、同德街:低风险区域由横滘望江社区调整为同德街全域(除高、中风险区外)。
六、江高镇:西和北巷2号、3号、12号、13号、17号、21号、25号、26号、37号、43号,双岗南东二巷12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钟落潭镇:
24小时应急
生活保障服务、、-
医疗保障服务、、
人文关怀服务-、-、-
石井街:
医疗保障服务、、
人文关怀服务
大源街:
民生及医疗保障、、、、
白云湖街:
医疗保障服务、
物资保障服务-、-、-、-、-、-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