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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伯河晚清宁阳圣邻书院创建考述

作者:魏伯河老师

摘要:清光绪十三年版《宁阳续志》载有邑人黄师誾《创建圣邻书院碑记》一文,概略地记述了本县圣邻书院创建始末,尤为难得的是,碑记后面还附有《议定书院条规》。这无疑是一份稀见而有价值的书院史和教育史文献。据《碑记》可知,书院属官倡民办;而据《条规》,可知其制定的立意在于防范官员和衙门对书院的侵渔。如今传统书院正以新的内容和形式复兴,有关书院史的研究也正逐步深入。对这一文献进行初步考述,自应有其意义。

关键词:宁阳圣邻书院书院条规黄师誾

#宁阳县#

清光绪十三年()版《宁阳续志》载有邑人黄师誾《创建圣邻书院碑记》一文,概略地记述了本县圣邻书院创建始末,尤为难得的是,碑记后面还附有一份《议定书院条规》。这无疑是一份稀见而有价值的书院史和教育史文献。如今传统书院正以新的内容、形式蓬勃复兴,有关书院史的研究也正在逐步深入,但由于《宁阳续志》流布不广,这一资料尚未进入相关研究者视野。今特就《碑记》其文及所附《条规》,对宁阳圣邻书院创建的史实略作考述,以供参考。

一、《碑记》及《条规》

因为此一史料颇不易见,兹全文转录,并断句、标点、分段,以方便阅读利用。

《创建圣邻书院碑记》略云:

尝考书院之兴,莫盛于南宋。维时天下“四大书院”皆以大儒倡率,从游者至数百人。切劘乎身心性命之学,其所造就,蔚为儒宗,盖与郡县学校相辅而行者也。

吾邑壤连邹鲁,俗尚礼乐,鸾旗芹藻之风于焉未泯,官斯土者莫不以振兴文教为急务。书院之议修者屡矣,皆以瘠苦之区,集事非易。今天子御极之八年,明府陈侯莅宰此邦,仁惠覃敷,百废俱举,三年而政成。乃于癸未仲春,爰进都人士,周咨博采,亟图创建,以宏培植而广陶成。首捐鹤俸为众人倡,阖境士庶争解囊金,输将恐后。

于时,邑城南巷适有王氏旧第,廉其价值售为公所。甲申春,遂经少尉徐公偕同绅董诸君次第经理。即其旧有厅事辟为讲堂,别院廊庑因葺斋舍。应行添置者,当门则竖以崇壁,壮其观瞻;后厢则缭以周垣,清其界址。颓者完之,隘者廓之,陋者新之,黝垩丹漆,焕然改观。秋八月工竣,明府顾而乐焉,榜其额曰“圣邻书院”。爰于每月初吉,集邑之生童若而人,捐廉备奖,亲加校课。凡我父老子弟,罔不鼓舞欢欣,相为劝勉,士习文风自宜蒸蒸日上矣。惟是通筹经费尚有未充,山长脯脩、生徒膏火,虽有捐赀数千缗,如按款动支,恐难源源接济。董事诸君详为筹议,乃将此项拨交殷富,计时纳息,即以每年所收息金作为终岁动支之款。终其赢余,铢积寸累,以俟聚有成数,再议诸生廪饩诸费。谋及久远,实甚善也。于其规模始立,将砻石以志缘起,征文于余。

窃慨晚近士大夫,宦海萍踪,每以地方为传舍,一切建置,不啻秦人视越人,肥瘠漠不相关。明府则以公事为家事,以民心为己心,下车以来二三年中,修官廨以镇风脉,筑汶堤以卫田庐,屡兴要工,闾阎不扰。兹复作育情殷,关怀棫朴,仰体朝廷右文之化,惠及儒林,大起宏规,嘉名肇建,肄业诸生。尚其互相砥砺,争自濯磨,讲让而型人,敦诗而说礼,用储圭璋之选,束身道义之涂,近圣人居,若此其甚,庶无负贤明府命名之义云尔。

邑侯陈公名文显,大兴人;少尉徐公名铨,天津人;监院,则邑人辛酉拔贡周君淓棫;而始终此役、备极辛劳者,则绅董中书科中书张君树培、候选员外郎周君淓楍、河南候补知县宁君复箴、候选知县曹君季槐,例得备书。

所附《议定书院条规》凡十款,依次为:

——书院一切公事,均归绅士张树培、周淓楍、宁复箴、曹季槐经理,他人不得与问。书院房屋如损坏、渗漏,用公项修理。

——书院考凳、桌椅、器具、围垫等物,遇有公事,无论县署、绅董,均需在书院借用,不准挪移他处。

——书院存款,尽归绅富领用出息,按四季交纳,以作膏火之赀,官长不得借用。此项钱文,绅富亏短,由官追究,以重公项。

——书院原为考试而设,到任交卸官不准借此居住。

——延请山长住居书院,束脩、火食皆出于利息项下,按月致送,不得擅动工本。

——书院使用账目,立流水、分款印簿各二本,官存二本,绅存二本。按四季汇总,以昭慎重。

——按月初二日官课生童,十六日师课生童,分等取列,不拘人数,佳文多则多取。官长点名后,监院扃门监试,生童不得随便出入。

——每逢课试生童,卷价议定每本京钱二十文。礼房听事吏、水夫饭钱每天每名一百六十文。焦炭、木炭,监院饭食、点心,由县署备办,书院发价。茶叶、灯烛,由书院备办。监院修金,量经费丰绌,斟酌致送。

——积谷仓斛七千石,现存书院。如有鼠耗亏短,出陈易新后以利息谷补足原数。加一还仓之谷,添作膏奖之用。候积谷归仓后,无人借用时,移存永丰仓。

——山长。本邑人即学问尤长者亦不准延请。[1]

二、背景和条件

《碑记》写于光绪十年甲申()年书院落成之际。作者黄师誾(-),字誾如,别号小琴。本县添福庄(今属蒋集镇)人。其父黄恩彤(-)为晚清名宦,著名学者,官至广东巡抚。[2]师誾于道光二十三年()乡试中举,咸丰二年()成进士,授职翰林院编修。后外放出任广西思恩知府,调桂林知府,因政绩卓越,加三品衔。撰写《碑记》时已退休家居。

书院创建的发起者为时任知县陈文显(生卒年不详)。陈氏为北京大兴人,监生出身。光绪八年()由博山调迁宁阳,先后任职六年,任内曾重建县衙,加筑汶堤,维修社仓,续修《县志》,诸务并举,政绩颇著;创建书院,亦为其德政之一也。之所以命名为“圣邻书院”,盖因宁阳与曲阜毗邻,寄予了愿宁阳学子宗圣希贤、进德修业、厎于有成的厚望。

书院,是东亚古代教育制度有别于官学的另一种教育系统。源出于唐代私人治学的书斋和官府整理典籍的衙门,是中国古代士人围绕书籍开展的包括藏书、读书、教书、讲书、修书、著书、刻书等各种活动,进行文化积累、研究、创造与传播的文化教育组织。历经宋元明清各代,前后存续多年,成为中国历史文化的一大景观,并深刻影响到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南宋时有著名的四大书院: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朝时有著名的东林书院。清朝前期顺康两朝对书院严令禁止,至雍正十一年()始改变政策,正式明令各省建书院,官私书院逐渐兴盛;但不分官立私立,皆受政府监督,不复宋元时的讲学自由,绝大多数书院成为以考课为中心的科举预备学校,官学化特色明显。清代书院发展的黄金时期,是同治、光绪两朝,一时书院遍天下,诵声盈野,成为所谓“同光中兴”的标志之一。后来随着内外各种矛盾的深化和维新改良运动的兴起,清廷于20世纪之初明令废科举兴学校,书院骤然退出了历史舞台。

宁阳历史上经济文化均欠发达,故而书院的兴办较晚,且中间又长期间断。宁阳县令李孟雷(乾隆五至九年在职)乾隆初年在城东十八里金羊山创建的东山书院(一名金阳书院),是见于记载的宁阳早期书院。但该书院存在时间不长,作用发挥有限。此后也有不止一任县令试图重办,限于条件,均未能实现。至圣邻书院创办,已时隔多年。见于《县志》者,宁阳书院仅此两家。此外如泗皋村颜氏家族有“复圣书院”、邑城北关刘氏家族有“式斋书院”,名为书院,实为家塾,另当别论。而圣邻书院的创办,也与大气候有关,应该是当时风靡全国的“书院热”的产物。

通过《碑记》及所附《条规》可知,圣邻书院属于官倡民办,由官绅捐资而成,为半官方性质的社会公益机构。书院场所系低价购买的位于县城南巷之王氏旧第。购置之后,加以维修扩建,使之焕然改观。书院师资,除聘自县外之山长一人长住外,其余则半为现任官员、半为地方名儒兼任;而书院的教学,并非全日制,亦无住校生,每月只有两次集中授课或考试,直接服务于科举应试,不仅与后世之现代学校相去颇远,而且与当时外地的大型书院亦不可伦比。总体来看,圣邻书院的创办,属于因陋就简,起点不高,条件是颇为有限的。而且经费来源靠官绅捐资,缺乏保障,能否长期维持运转尚且值得考虑,要有大的发展难度就更加不易了。但无论怎样,圣邻书院的创建,毕竟填补了当时宁阳久无书院的空白,全县士农工商各界尤其读书人感到欢欣鼓舞,是可以想见的。而其生不逢时,注定短命,则肯定为当时创办者所始料未及。

值得注意的是,官员讲学、课考生童之类例行的任务,按照历来的惯例,本是由设于文庙的县学(宁阳县学与新建与书院相距不远)承担的。但后期的县学已经有名无实,主要成了祭拜孔子和举行某些仪式的场所。所以,这些任务就由新建立的书院大部承担起来了。不惟宁阳,各地亦多如是,黄氏《碑记》中所说的“相辅而行”,大抵如斯而已。

三、体制与章程

在当时的社会里,尤其在宁阳这样地瘠民贫的地方,书院之类公益设施,创建不易,而维持尤难。这主要是因为经费没有正常渠道给以保证,而管理则易生纰漏。

为避免重蹈历史上金阳书院之覆辙,使圣邻书院能长期存在下去并期望有所发展,当时的官绅们看来是颇费了心思的。他们主要考虑的是办院经费问题,这的确也是当务之急。因而他们议定的这份《书院条规》,其实是一部书院章程,是侧重于管理体制、经费和财产管理的(后来应该订有专门《学规》,未详待考)。《条规》的文字朴实无华,力求简明扼要,内在逻辑似乎也并不严谨,但却具有很强的约束力。

《条规》的主要内容,可归为两大类。第一类重要内容,是明确规定书院的管理体制。我们看到:

一是成立了“董事会”(或称理事会):“书院一切公事,均归绅士张树培、周淓楍、宁复箴、曹季槐经理,他人不得与问。”张、周、宁、曹等即《碑记》所称“董事诸君”,他们都是县内有名的绅士,且均通过科考或捐赀获得一定官衔,时称“四大令”。当时县内维修汶堤、续修县志、重修县衙等重大活动,均借其力。他们既是捐建书院的主要人物,又在地方上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参与管理,属众望所归。他们全权管理书院经费,并协调各方关系,对保证书院的运转和发展负有重大责任;而作为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参与书院管理属于义务劳动,是不领薪俸、没有报酬的,主要出于道义担当。由此不难了解当时社会中乡绅的重要作用。

二是设有监院,负责考试生童。“官长点名后,监院扃门监试,不拘人数,佳文多则多取”。考试首先是为了对生童“分等取列”,也是对山长、师儒教学水平以及办学效益的检验,自然应该由有名望的饱学之士承担。而“监院修金,量经费丰绌,斟酌致送”的规定,说明其报酬亦甚微薄,且无定数。时任监院周淓棫,为辛酉拔贡,也是书院创办的热心捐助者,出任此职,自是最佳人选。

三是规定山长必须聘自县外,此条显然是为了保证其学问足以称职,并避免因人情面子产生麻烦,致人非议。当时山长人选尚未确定,而目前又无其他存世资料可查,首任山长的名字便不得而知了。

这样的体制规定,把管理、监督、教学分设,互相监督,防微杜渐,同时也把书院的管理开支压缩到了最低限度。

第二类重要内容,是详细制定了财务开支制度及财产管理制度,其中规定“书院存款尽归绅富领用出息,按四季交纳,以作膏火之赀,官长不得借用。此项钱文,绅富亏短,由官追究,以重公项”一项,意在保障书院经费之后续不断、不致枯竭。此项经营,由董事会办理,并置于官方监督之下,应该是当时最为稳妥的方式了。而“积谷仓斛七千石,现存书院。如有鼠耗亏短,出陈易新后以利息谷补足原数。加一还仓之谷,添作膏奖之用。候积谷归仓后,无人借用时,移存永丰仓”一款,则说明对书院代存的县仓积谷,其出陈易新时产生的盈余(即“加一”),也被用于补充书院用度。此外,对各项具体开支,对账目的管理,对书院院舍及设施的使用,亦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凡此种种,都体现了尽力开源节流的宗旨,可谓用心良苦。

这一《条规》最突出的特色,是相关条款主要是限制官长、衙署对书院资产、利益的染指。不仅书院资金“官长不得借用”,而且县署借用书院器物,也只能在书院之内,“不得挪移他处”;当时县衙没有招待所之类设施,到任交卸官员需要借宿,也明文规定不得打书院的主意,防范可谓严密。这样的规定自然是有道理的,因为只要杜绝了县衙侵渔,书院即便与民间有利益纠葛或事务纠纷,也就不难解决了。而这些条规所以能实行,也与宁阳有清一代历来绅重官轻、素有自治传统大有关系。就《宁阳县志》保存的许多历史文献来看,当时的县令欲有所作为,不取得士绅支持即无从措手。圣邻书院的创建本身也是如此。这些规定被列入条款,刻上碑文,载入《县志》,意味着它具有长期效应:现任官员离任之后,继任者也必须遵守。以管窥豹,对了解传统社会里的官民关系不无启示。

圣邻书院在绅董管理和官府支持下,维持到清末科举废除之时,存续共十七年。尽管其办学的宗旨和形式已经与时代潮流脱节,但它对宁阳文化教育的发展,也应该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光绪十三年之后《宁阳县志》一直没有续修(年才编修了新版《宁阳县志》,但主要记载的是年后资料),以致后来与书院有关的资料片纸无存,其历任山长、名流讲学、各项文化活动及培育人才情况,均难以论列。现在所能知道的,是科举废除之后,圣邻书院旧址改为宁阳小学堂,延续了宁阳一线文脉,但这已经是后话了。

四、历史和现实

传统书院的消亡,表面上看,是由于当时清廷的一纸政令,实则还有着复杂的内在原因。诸如书院的办学方向未能适应近代中国社会变革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未能与近代中国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课程内容未能与社会进步及人才培养的需要相吻合,教学形式未能与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相契合,学术研究未能与科学发展的世界潮流和近代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相一致,地理位置未能与外界开放的近代社会环境相交流等等,都表明了这种教育形式因不能与时俱进而严重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3]。但当时不是采取加以改造而是采取直接废止的“一刀切”做法,使书院中一些好的做法和传统也一并被废弃,却不能不是历史的遗憾。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我们的邻邦日本和韩国,他们仿效我国办起的书院,却至今保存完好,并在不同方面发挥着作用;不仅如此,韩国自年来还以传统书院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随着复兴传统文化的热潮涌起,近年社会上各种以“书院”为名义的教育文化机构大量出现。山东省文化厅推广的附设于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的“尼山书院”,更是一个创举。当然,今天的书院已不同于历史上的书院,许多书院并非独立的实体,主办者的目标并不一致,办院形式也各种各样,尤其是它们为科举服务的功能已不复存在,但仅就“书院”教育形式在被废止一百多年后能重新回到人们的生活之中来说,也是值得欢迎的。在实施社会教育、营造书香社会方面,相信应该可以发挥或大或小的作用。笔者希望各类书院的举办者,能认真了解我国书院上千年的历史,尽可能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作为办好当代书院的有益借鉴。

其实,今天的书院并非只能存在于社会教育领域,书院形式与现代教育制度也绝非格格不入。例如香港中文大学,实行的就是学院和书院并行的体制,全校由9个书院、8个学院及研究院组成[4],学院负责“学科为本”的教学,侧重分科教学;书院负责“学生为本”的教学,侧重通识教育,以弥补现代教育制度分科过细、缺乏通识教育的弊端。事实已经证明,这样的尝试是成功的,如所周知,建校历史仅50多年的香港中文大学,早已成为世界名校。而事实上,世界上不少名校,如英国的剑桥、牛津,美国的哈佛、耶鲁,都是实行所谓“书院联邦制”的大学。据笔者有限的见闻,大陆高校创办书院或类似机构的活动近十余年来也正逐渐兴起。如湖南大学修复了享誉千年的岳麓书院,并于年设置为与其他学院并行的二级学院,现已形成从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格局,成为该校的一大特色。又如西安交通大学探索新时期育人新模式,实施书院和学院“双院制”育人模式,先后建立了了南洋书院、仲英书院、启德书院、励志书院、崇实书院、文治书院、彭康书院、宗濂书院等八大书院,让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和书院老师在同一书院居住,自我管理、互相交流、共同成长。目前,该校20个“学院”与8个“书院”互为补充,已基本实现学院的专业培养与书院的素质教育紧密而有机的结合。再如复旦大学构建起了与教学改革相适应的全新的书院式学生管理体制。从年开始,对新生首先进行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即新生入校后不分专业,都要先分别进入志德、腾飞、克卿和任重四个书院学习。他们的每个书院都有各自的院徽、院匾、院训楹联、院旗、院歌、书院主题色等文化符号,形成鲜明特色。这些尝试无疑都是很有意义的。可以预期,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实行“学院+书院”体制的高校将愈来愈多。古老的书院经过脱胎换骨的改造,必将在中华大地重新焕发勃勃生机。

参考文献:

[1]宁阳续志·学校[Z].光绪十三年版,刻本.

[2]魏伯河.心系民生著华章——黄恩彤农事词四首赏析[J].现代语文(文学研究版).(4).

[3]张传燧、袁浪华.传统书院何以消亡[J].大学教育科学.(1).

(原载《人文天下》年第1期)

(声明:作者:魏伯河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国学研究所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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