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评组织。由市商务局联合属地乡镇(街道)成立南安市“无疫商超”创建考评工作小组,根据考评细则,各参评对象进行自评,符合“无疫商超”标准后,由创建考评工作小组进行现场评定。首批“无疫商超”示范店于4月30日前完成创建考评,其他批次示范店的创评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评认定。根据考评结果,得分70分及以上的,认定为“无疫商超”,并从中筛选10家评定为“无疫商超”示范店,报请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无疫单位创建工作专班同意后,由南安市“无疫商超”创建考评工作小组将拟创评的“无疫商超”、“无疫商超”示范店在“南安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