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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开展静夜守护专项攻坚行动处罚6起

  近期,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反映:南安市石井镇后店村后店工业区某石材厂,夜间噪音污染环境。

  南安生态环境局水头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奔赴现场,当晚10时后对该厂现场工况进行勘察,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生产噪声进行检测。经检测报告显示,该厂南侧厂界噪声测量值达到62分贝、西南侧厂界噪声测量值达到63分贝,超过该厂环评批复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规定的夜间限值要求(标准限值为50分贝)。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该厂噪声超标行为立案查处。

  经全面调查取证,该石材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南安生态环境局对该石材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罚款元。

  据悉,今年9月以来,南安市开展“静夜守护噪声治理我们在行动”专项攻坚行动以来,南安生态环境局、南安市公安局、城管局、文体旅局、住建局、市场监督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共出动检查和劝导次,出动人次,检查个点位,对夜间超时施工和噪声超标进行处罚6起。

  接下来,南安市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工业企业等的环保意识,持续开展“静夜守护”专项攻坚行动,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切实解决城市夜间噪声扰民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城市夜间环境质量。(通讯员陈泳艺记者王丽清)

来源:海丝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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