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条件
(一)原有的属地企业或组织和新引进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生产经营或提供公共服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制造业及服务业领域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成效显著。
(三)主导产品或服务质量优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在国家、省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三年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其出口的主导产品安全、卫生、环保项目连续三年合格,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
(四)经济效益指标居全市同行业前列,发展趋势向好。制造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且在南安缴纳入库税额万元以上,服务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在南安缴纳入库税额万元以上。企业或组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受主营业务收入和入库税额限制:通过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营产品行业排名全国前三或全省第一且能提供有效证明的。
(五)连续三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六)依法诚信纳税,三年内年度纳税信用级别均达到B级以上,且无达到涉税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或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所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违法行为发生。
(七)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无涉黑涉恶行为。
(八)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无其他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评选标准
按GB/T《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要求进行评审。四、申报材料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南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第六届),申报表可向市质评办领取或从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提供5~10分钟的介绍申报企业或组织的发展历程、主要产品、管理特色、经营结果、获得的主要荣誉等基本情况的宣传视频光盘一份,以DVD光盘为介质,光盘表面注明企业名称。提交的宣传视频应该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无杂音,光盘及包装盒完好,防止因磨损无法播放。
10.若企业有邀请咨询机构,应《与本企业申报第六届南安市市长质量奖有关的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信息登记备案表》(附件1),一同上报。
(二)申报企业如果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申报主体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得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认证证书来代替。
(三)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按A4格式,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组织概述和自我评价报告另外装订成一册,在材料册侧面打印企业名称和材料名称(如xx企业申报材料或自评报告),书面一式三份,word电子版一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质评办(市场监管局)林庆泉
联系
电子邮箱:nazl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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