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1日讯(闽南网记者尤燕姿通讯员蒋凯玲)“17年了,为了那35万,我漂白身份,背井离乡,东躲西藏,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生怕警察找上门......”6月10日上午,今年59岁的杨某华在看守所内,这样向管教民警描述自己的逃亡生涯。
当年的卷宗
当年的卷宗
嫌疑人
当时,42岁的泉州人杨某华在做糖酒副食品生意。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南安市诗山镇某村基金会借款手续简单,审查不严,容易申请。于是,杨某华心生歹念,冒用他人房产证复印件,伪造委托书,并以伪造的材料为抵押担保,与该基金会签订借款合同书,骗取了35万元。得手后,杨某华将35万元用于个人花费,借款到期后无力偿还,在基金会催讨中仓皇出逃。
潜逃期间,杨某华通过非法渠道办理了假身份证,改头换面后四处逃窜,在云南等偏远地区以打零工为生,给侦破工作带来了困难。
17年来,负责该案的民警尽管换了一任又一任,但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华的抓捕工作从未停止过。
“是他是他!这个‘石某超’就是杨某华!”经过长期侦查,今年5月,一位名叫“石某超”的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分析比对,民警们确认这名“重庆籍”男子“石某超”就是17年前南安市诗山镇某村基金会合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华。
5月26日,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杨某华的落脚点——云南省昆明市,在一个仓库内将正在搬货的杨某华当场抓获。
“逃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算不用再担惊受怕,东躲西藏了!”面对民警的讯问,杨某华对自己17年前合同诈骗的罪行供认不讳。在回忆犯罪经过和逃亡经历时,这位年近花甲的犯罪嫌疑人后悔不已,几度哽咽。
“17年来,我漂白身份,背井离乡,东躲西藏,没睡过一个安稳觉……这是我一生做的最后悔的事情……”面对管教民警,他边说边流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