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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白云2020年4月前土地征收公告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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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昨日(4月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发布了

白云区年土地征收第23号公告

小编这就为各位一一罗列

各位白云街坊

快看看有没有你家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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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1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经济合作社、太和镇谢家庄村第九、十、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2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兴丰环保搬迁安置区(棚改二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经济合作社、太和镇谢家庄村第九、十、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9.公顷(耕地14.公顷、园地1.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4.公顷)、建设用地2.公顷、未利用地0.3,合计共22.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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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3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浦村塘边、雄丰村北黄一、北黄二、北卢一、北卢二、徐宅经济合作社属下的2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神山工业园北部工业用地储备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用地方案号:KJ、KJ,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浦村塘边、雄丰村北黄一、北黄二、北卢一、北卢二、徐宅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9.公顷(耕地19.公顷、园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合计共29.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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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3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13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1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大源容发货运市场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建设用地17.公顷,合计共17.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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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4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17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红星经济联合社、石井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3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亭岗站周边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经济联合总社农民集体土地7.公顷(水浇地1.公顷、园地0.公顷、养殖水面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3.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11.公顷(水浇地0.公顷、养殖水面1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十二、十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2.公顷(水田2.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1.公顷(水田1.公顷、水浇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四、五、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8.公顷(水田0.公顷、水浇地5.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一、二、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0.公顷(园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共有)3.公顷(水田0.公顷、水浇地0.公顷、养殖水面2.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共35.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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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5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7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红星经济联合社、石井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2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白云区轨道交通沿线亭岗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经济联合总社农民集体2.公顷(水浇地0.公顷、园地0.公顷、养殖水面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八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3.公顷(水田2.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四、五、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10.公顷(水田4.公顷、水浇地3.公顷、园地1.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第十二、十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0.公顷(水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3.公顷(水浇地0.2公顷、园地0.公顷、养殖水面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共21.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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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6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5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2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东白云学院北校区二期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村属下集体农用地22.公顷(其中耕地5.公顷、园地8.公顷、林地2.公顷、其他农用地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共22.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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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7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村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和北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北村华侨之家。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村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和北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共0.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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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8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冈村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白云区石丰路BY-BYH-10保障性住房。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01110,工程编号:土23A)。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冈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全部为水田),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冈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全部为水田),其他农用地0.公顷),合计共0.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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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9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9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01110,工程编号:土23A)。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农用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合计共0.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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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10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33号)同意将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经济联合社,马沥村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经济合作社,湴湖经济联合社和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43.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工程编号:土23A)。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经济联合社,马沥村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经济合作社,湴湖经济联合社和黎家塘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40.公顷(其中水田0.公顷、水浇地4.公顷、园地15.公顷、林地9.公顷、养殖水面7.公顷、其他农用地2.公顷),建设用地3.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共43.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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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11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34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塘贝村留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111130,案号:10CH882004)。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经济联合社属下的农用地1.公顷(养殖水面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合计共1.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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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12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人和镇东华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1110313,案号:10CH8820011000)。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8公顷(耕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合计共1.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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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14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8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村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南村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6.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龙归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0111,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村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南村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5.公顷(耕地1.公顷、林地2.公顷、其他农用地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共6.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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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15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31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村村、大源村、和龙村、南村、镇石村、夏良村、永兴村属下的5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白云段)。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案件编号:440111-10)。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村经济联合社、北村村第一、第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经济联合社、大源村第六、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六、第二十三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村第四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村经济联合社、南村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石湖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夏良经济联合社、夏良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经济联合社、永兴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七、第十八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7.公顷(耕地2.公顷、园地2.公顷、林地16.公顷、其他农用地5.公顷)、建设用地21.公顷、未利用地1.公顷,合计共50.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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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16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一、二、三、四、六、九经济合作社、鹤龙街联边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嘉禾望岗片区联边保障房东侧地块储备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嘉禾望岗片区联边保障房东侧(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公顷(均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公顷(均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0.公顷(均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公顷(未利用地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0.3公顷(均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公顷(均为未利用地);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联边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4.公顷(建设用地1.公顷、未利用地2.公顷),合计共10.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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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17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44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经济联合社、石井街潭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白云棠溪(白云)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配套场站工程及预留地铁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景街、石井街交汇处(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经济联合社、石井街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农用地5.公顷(耕地5.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4.公顷、未利用地2.公顷,合计共12.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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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18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45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朝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3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黄金围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产业园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工程编号:土23B)。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28.公顷(水浇地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2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8.公顷(水浇地0.公顷、建设用地8.公顷),合计共37.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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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19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红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钟落潭镇龙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龙路地块一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0111-1,工程编号:土23A)。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红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钟落潭镇龙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公顷(耕地1.公顷、园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它用地0.公顷),合计共2.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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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47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钟落潭村经济联合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钟落潭村民委员会属下的4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龙路地块二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0111-2,工程编号:土23A)。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钟落潭村经济联合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钟落潭村民委员会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5.公顷(耕地19.公顷、园地13.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1.公顷)、建设用地6.公顷,合计共42.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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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1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经济联合社、安平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钟落潭村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5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龙路地块三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0111-3,工程编号:土23A)。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经济联合社、安平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钟落潭村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4.公顷(耕地12.公顷、园地13.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5.公顷、其他农用地2.公顷)、建设用地9.公顷、未利用地7.公顷,合计共51.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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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2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七经济合作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25.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龙路地块四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KJ0111-4,工程编号:土23A)。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七经济合作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4.公顷(耕地17.公顷、园地4.公顷、养殖水面1.公顷、其它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合计共25.0公顷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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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3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6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穗丰村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6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兴丰应急填埋场工程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案号:10CH882108,用地方案号:1110717)。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穗丰村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63.公顷(耕地2.公顷、园地13.公顷、林地40.公顷、其他农用地6.公顷)、建设用地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共65.公顷集体土地。

文章来源:白云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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