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烟草专卖局在南安市石井镇后店村一卷烟零售商店及仓库内查获条违规卷烟。
当日下午,该局接到举报称,在南安市石井镇后店村蔡某零售店及其仓库存放有违规卷烟。
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组织稽查人员联合公安民警前往查处,执法人员在曾某店内及其仓库内共查获违规卷烟:“南京(炫赫门)”“七匹狼(蓝)”“七匹狼(白)”等19个品牌条,案值6万余元。经初步鉴定,该批卷烟为异地喷码真品卷烟。
(网络配图)
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依法生产和经营烟草专卖品。
这样的烟,你没买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