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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洪梅中学关于拒绝酒驾醉驾致广大教师

尊敬的各位老师、家长朋友们:

  自道路交通安全新法规实施以来,酒驾醉驾现象总体减少,但仍有个别市民无视法律法规,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一些典型案例教训警示我们,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永远在路上,为此,学校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向身边亲朋好友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文明乘驾、安全出行

  一、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广大教师、家长朋友们要带头践行禁止酒驾醉驾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利用各种机会和场合,通过多种方式向交通参与者宣传酒驾醉驾行为属于违法犯罪,并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要宣传交通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提醒驾驶人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二、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饮酒会造成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对车辆的操控力降低等常识,要提醒驾驶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如有发现酒驾醉驾行为、要及时劝止。三、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垂范者。当你要举起酒杯时,请放下手中的车钥匙,别忘记家人时时刻刻等着你平安归来,无论饮酒多少都要选择出租车、代驾等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回家,做新时代遵守交规的垂范者。同时要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他人以及自身健康。拒绝酒驾醉驾,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只是树立安全交通意识过程的一小步,对整个社会来说,却是走向和谐小康生活的一大步。让我们共同遵守,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南安市洪梅中学

年2月24日

撰文:曾焕超

初审:黄志刚

复审:陈志宏

终审: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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