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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人现身说法泉州三地推行道安劝导令

近日,在泉港、南安、石狮等地,一群身穿红马甲的交通劝导者走街串巷,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宣传。记者了解到,泉港、石狮、南安等地公安机关联合市道安办、司法局、法院推行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组织45名醉驾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泉州晚报记者黄枫通讯员赵美缘文/图

签订承诺书现身说法酒醉驾危害

“坚决遵守《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和尊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在泉港区,醉驾缓刑人员在社区进行入矫前的宣誓,并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他们现身说法,以身释法,向受教育群众宣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以自身案例阐明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不仅如此,他们还穿上红马甲,在城区主要路口、社区(居委会)进行交通安全劝导和宣传。

在南安石井镇活动现场,交警对醉驾缓刑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开展“道安劝导”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活动内容和注意事项,并由铁骑队员进行示范指导。随后,醉驾缓刑人员统一佩戴红色志愿帽、身穿劝导员反光背心,手执红旗与执勤交警一起对过往行人、车辆进行交通劝导,在沿街商铺张贴“拒绝酒驾”宣传海报,结合自身经验教训,广泛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劝诫他人酒后不开车。

“大家不要以身试法,我就是抱着侥幸心理,醉驾上路被查,导致生活有诸多不便,希望你们引以为戒。”在走街串巷宣传中,来自泉港的庄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劝告周边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推行“道安劝导令”教育更多人抵制酒醉驾

那么,“道安劝导令”要求醉驾缓刑人员做什么呢?据交警介绍,它要求醉驾缓刑人员禁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每月在主要道路交通路口文明劝导2次;每月在道路交通路口、居住地行政村(居委会)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每2个月1次在公安部门举办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班上现身说法。“道安劝导令”的执行,不仅让这些醉驾缓刑人员从参与劝导、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中受到了教育,也通过他们现身说法,教育更多的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目前,泉港、南安、石狮三个辖区开始推行“道安劝导令”,共有45名醉驾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

下一步,泉州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将醉驾被判缓刑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通过醉驾被判缓刑人员现身说法,达到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的交通安全宣传效果,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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