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调整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
(第13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湖街封控区、管控区调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白云湖街环滘社区渡头直街9号,渡头直街9号之一,渡头直街9号之二,渡头直街11号,渡头直街13号,渡头直街13号之一,渡头直街13号之二,渡头直街13号之三,渡头直街2、4、6、8号,渡头巷1号,南胜里2号区域调整为封控区。
二、白云湖街环滘社区东至石夏路,西至京广铁路,南至石岗西基街,北至白云湖公园、石井河、夏茅涌区域调整为管控区。管控区分六个管控单元独立落实管控措施(单元划分见附图)。
三、以上区域管控措施继续沿用《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执行,接下来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管控区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4月17日起施行。
(备注:红色线标注范围为封控区域;蓝色线标注范围为管控区域;黑色线标注范围为网格化管理片区。)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汤南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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