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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第五中学关于年春季零星工程

根据《南安市教育系统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南教综〔〕号)精神,为全面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切实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我校年春季拟实施的工程建设、零星修缮、物资采购等项目按要求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年3月1日至3月7日

监督举报--

南安市第五中学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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