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安徽、宁夏、四川等多个省(区)启动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真可谓是一轮接一轮。
河北
近日,河北省已组建5个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决定于10月10日至11月10日进驻保定市、定州市和廊坊市,11月15日至12月15日进驻石家庄市、邢台市和邯郸市,开展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
安徽
9月20日,安徽省召开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会议,部署对淮北、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宣城、黄山8市分两批开展督察。
宁夏
10月9日,从宁夏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本月中旬起,宁夏将启动首轮自治区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分别对石嘴山市、中卫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展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本次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组建3个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5天,可根据工作进度需要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天。
四川
由四川省人大、四川省政府、四川省政协省级领导带队,已于9月正式启动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将分两批对10个市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其中,9月底前完成对5个市州的督察,11月底前完成对剩余5个市州的督察,对每个市州的现场督察时间为10-12天。
督察将按照“坚定、聚焦、精准、帮扶、规范”的总体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督帮结合,突出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作,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重点督察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办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