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同学、尊敬的家长:
时光匆匆,随着年春节钟声的慢慢临近,寒假也如约而至。在这即将过去的半学期里,我们在携手同行、家校合作的路上默契倍增,一同见证了孩子成长的每一个闪光点,衷心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期待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前行,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年12月14日,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妥善做好学校寒假放假安排,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对于即将到来的“双减”后第一个寒假,教育部近日专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期末和寒假“双减”工作,省教育厅也就寒假期间“双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闽教基函[]1号)。为了孩子们度过一个快乐平安的寒假,现将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温馨提示如下,敬请家长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一、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年1月15日——年2月15日
开学时间:年2月16日正式上课(农历正月十六)
二、温馨提示
1.做好疫情防护
近期部分地区又出现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家长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现向全体家长朋友提出以下防疫建议,感谢家长朋友们的配合。
(1).为了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我们建议家长原则上非必要不离闽,确需离闽前往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要及时向班主任如实报备。
(2).假期我们将持续摸排师生外出情况,排查师生近期有无外出史,有无到中高风险地区情况,有无确诊病例、密接病例行动轨迹重合或接触史。家长朋友及您的家人如有以上情况,请及时向班主任报备。
(3).如往返中高风险地区,离闽前、返闽后要及时如实报告班主任及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前往空间密闭、人群聚集、通风较差的场所;在医院、车站、商场等人员流动性大、相对密闭的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纸巾等进行遮挡。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注意营养均衡,合理锻炼,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
(5).每日坚持钉钉健康上报。
2.注意消防安全
要时刻防止火灾发生,把消防安全意识渗透到我们的心中。要教育孩子做到:不要在家或野外玩火,不要乱接电线,不要乱动电器,防止火灾发生。家长要指导孩子学会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煤气灶、卫生浴具等,学习安全用电、用火知识,并养成“人走电断”的好习惯,切记麻痹大意引起火灾。
3.注意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要安全骑车,远离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等大货车,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已满16周岁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还应当按照本省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要安全乘车、安全走路,严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严禁在道路上嬉笑打闹,严禁翻跨路中隔离护栏。家长要以身作则,不超员载人,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等等。
4.注意活动安全
在假期间,要教育孩子不跟陌生人外出游玩,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让陌生人随便进入家门。假期期间,学生不得进入网吧、游戏厅、台球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不结交不良青少年。
5.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
家长要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的监管看护责任。时刻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反复告诫孩子,一定不能私自到江、河、溪、池、坝、水库或周边的建筑工地水坑游泳(游玩),防止溺水事故发生。注意防御自然灾害,台风、雷电、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天气,尽量不要外出。
6.注意饮食安全
要教育孩子不购买“三无”食品;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物中毒;要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食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