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的一大特征,就是婚姻往往和政治生活密切相关。这种关系,主要考虑政治因素作为婚姻择偶的条件。反过来,婚姻礼俗的变化对北宋政治生活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从内政方面来看,通过政治联姻而结成姻亲集团,是宋代政治生活的重要特征。一个家庭里面通常会有很多子女,这样他们形成联姻的网络就会更大,他们自己通常也都是具有很高的影响力和政治地位的。
北宋联姻
北宋通过联姻成为联盟的政治团体有很多,王安石通过联姻,他拥有大多数的得力干将在北宋,这样的通过联姻成为联盟的政治团体有很多,如韩琦家族,吕夷简家族,王旦,韩亿家族等等。这些姻亲集团在政治立场上观点一致,尤其是在党争激烈的时候,他们互相提携、支援,站在统一战线成为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便体现了政治联姻的重大作用。
譬如王安石推行变法,通过联姻,他拥有大多数的得力干将。他的第一个女儿嫁给了吴充的儿子,便和吴家结为亲戚。因此王安石把吴家看得很重,推荐吴充代己成为宰相。他的第二个女儿嫁给了福建的蔡卞。于是蔡卞对新法鼎立支持对王安石忠心不二,一意以妇公王氏所行为至当。
王安石画像
王安石的三妹妹则嫁给了沈季长。这里当然也要提到沈家另一位重要成员沈括,他也是王安石变法的最主要成员之一。除此之外,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他也通过联姻娶到了曾布的妹妹,从而使王安石的势力也进一步扩大,曾布后来也势力扩大,辅助王安石变法,成为王安石变法中的核心人物。
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通过迎娶到了谢绛的女儿与谢家结为要好,这样一来,旧时王谢风流事,如今重现宋王朝,王谢两家因为姻亲而关系更加密切,更加有利于变法的开展。
王安石画像
苏轼、欧阳修两家,因政治立场相同,选择联姻,共同反对王安石的变法,斥责变法的推行另一方,以苏轼为例,他反对王安石变法,当期选择婚姻对象之时也倾向于反对变法者。当时苏欧两家世代交往,苏轼之子苏迨迎娶了欧阳修的孙女;而后欧阳修的另一个孙女也成为了苏轼家的媳妇,于是两家结为世姻也都反对新法。
欧阳修曾经遭到了王安石的抵触,是由于他请旨反对青苗法,但是根据史书记载:“先是修以病辞官,至五六,因论青苗法不便,又移书责王安石,安石不答而奏从其请。”欧阳家是苏轼政治姻亲的一员,是反对变法的主力,以致于最后被列为元祜五鬼之一。
苏轼画像
苏轼的小儿子苏过娶范镇的孙女、范百嘉的女儿,眉山苏氏与四川华阳范氏结为世姻;因此他们在政治立场上都极力反对变法,斥责变法的推行。范镇是死硬的反对变法者,竟然因为反对变法,而对变法主将王安石进行人身攻击,最终惹怒王安石,被降职处罚。
而苏轼曰:你虽然退了但是你的名声是好的。由此体现二人在政治上的惺惺相惜。范百禄的政治倾向与苏轼兄弟保持一致,也曾经反对手实法等新法;还有苏辙之女嫁与曾肇子曾纵,眉山苏氏与江西望族南丰曾氏便也产生了姻亲关系。
苏轼简介
联姻与政治之间关系密切,但并不是所有政治立场完全一致,和亲--对北宋政治生活有很大影响在新旧两党党争中,以王安石和苏轼二人为首的姻亲集团,便证明了联姻与政治之间关系密切。因为当他们选择联姻对象时,共同的政治理想是出发点。在残酷的政治漩涡中,婚姻关系成为纽带,成为对抗政敌的有力武器。
但同时也有例外存在,并不是所有姻亲集团内部的政治立场完全一致。譬如吴充,他是王安石的儿女亲家,但是他和王安石却是面和而心不合。起初是王安石变法的得力助手,后来也开始反对实施新法。
吴充画像
同时在苏氏姻亲中,梁子美却反对苏氏家族的政治观点。由此表现了政治联姻虽然会对政治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但并不是决定因素,宋朝官场上政治斗争是变幻莫测和复杂多变的。
在外交上也体现婚姻观念对北宋政治生活的影响。其中,最为明显的例子就是——和亲。和亲是封建时代解决民族问题的一种手段,那些强盛王朝多用此策,恰恰相反的是那些虚弱的王朝却对此策充耳不闻。
北宋和亲
汉唐王朝用和亲之计,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贾昌朝提出辱国的观点,司马光也蔑视和亲汉唐王朝是中国最为强盛的王朝,他们利用和亲之计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维系了一种较为稳定的民族关系,利于大一统王朝的发展。然而被少数民族政权环伺,而且国力不足的北宋王朝,却对和亲之策嗤之以鼻。
例如贾昌朝曾经提出和亲辱国的观点,他坚决认为和亲只是一项权宜之策,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没有维持和的目的,反而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贾昌朝剧照
司马光也表达了对和亲政策的蔑视之情,曾经上书宋神宗,反对和亲一事:“盖上世帝王之御夷狄也,服则怀之以德,叛则震之以威,未与为婚姻也”。还有朱熹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他更是把中国结亲夷狄看作是一种耻辱。
探其根本原因,北宋士人蔑视反对和亲,首先是因为宋代防范夷族入侵,已经成为一种思维习惯,他们认为宋朝才是真正的天国,以天朝自居,是天命之所钟,人心所向,其次,必须承认北宋向周边的少数民族政权纳贡增币是可行的,但是拒不行和亲之策。因为在婚姻观念中,伦理性的约束起到很大的作用。
司马光简介
总结宋代儒者也把儒学复兴提到首位,把其中的讲求天理和伦常,发展成为宋代儒家思想的根本。正如朱熹所言:“夫妇婚姻,人伦之首。”其中最重要的居于首要地位的还是婚姻伦理,在这种理念中具有决定性地位的还是所谓的等级制度,所谓的良贱不婚而,认为良贱之间的婚姻是不光彩的、是难以接受的。
以此视之,北宋王朝的皇帝是华夏之主,四方之首,周边的王朝均为蛮夷,不可与之为婚,一旦为婚就是国格沦丧,在这种理念指导下北宋王朝,岂会与之行和亲之策。
参考内容来源:《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