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井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并启用
电子监控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
通告
为更好地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年11月13日0时起,对石井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并启用电子监控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与时段
1.芯谷横一路(科院北路至后科路),管制时段:全天24小时;
2.国道线金明路口至进港路口路段,管制时段:07:30-08:30和16:00-19:00;
3.延平大道国道路口至进港路口路段、石井院小路延平大道路口至科院北路口路段,管制时段:16:00-19:00。
二、限行车辆范围
大型汽车号牌(黄色)车辆及挂车,客车除外。
以上路段安装双向禁令标志和抓拍设备,自动抓拍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观看电视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11月9日-END-
来源/交警大队康晓敏
监制/新闻中心林培清林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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