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年14号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部分封控区、管控区已满足解封解控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一、自年4月7日起,对诗山镇红星村路墘自然村、内山自然村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解封不解防,封控区解封后,全面落实“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错峰取物”管理要求,村(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去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落实我市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
二、自年4月7日起,对丰州镇旭山村,霞美镇霞美村霞光自然村、邱钟村陈塘自然村,美林街道柳美南路5号、玉叶村东坑自然村(东至东坑虎狮宫路口,西至东坑后田路口,南至南洪公路,北至漳泉铁路)等5个区域解除封控,对丰州镇、霞美镇、美林街道等3个区域解除管控,上述区域调整为防范区。调整后全面落实“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流动”管理要求,村(居)民要继续严格按照我市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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