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广角
为进一步加强夜间交通安全管控,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涉酒场所周边及酒醉驾易发路口路段持续开展“酒驾天天查”行动。9月1日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驾起,醉驾起!
典型案例曝光
过五关斩六将
终于拿到心心念念的驾照啦
但是就有这样的违法驾驶员
不懂得珍惜
刚刚考过驾驶证
连“面”都没见着
就被注销了
刚刚生效的驾驶证实习期第一天就因酒驾被注销
9月5日晚,鲤城交警大队根据部署,在辖区内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当晚9时30分许,二中队的民警在江南大街路段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车,便将其拦下检查时发现徐某婷满身酒气,有酒后驾驶违法嫌疑,便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测试结果显示,徐某婷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ml,已达到酒驾标准。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徐某婷已经通过了C1驾驶资格的考试,而9月5日正好是其取得驾驶证实习期的第一天。徐某婷承认自己确实刚刚通过了C1驾驶资格考试,驾驶证还没拿到手。
目前,徐某婷因酒驾、无牌、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鲤城交警依法处以罚款元、记36分的处罚。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9条第1款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这也意味着徐某婷好不容易刚考取的驾驶证,在实习期的第一天就要被注销了。
酒驾、醉驾社会危害性极大但仍有诸多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是新手司机将交警蜀黍嘱托的开车不喝酒!醉驾要判刑!抛之脑后老司机也一样
01
9月16日1时许,在晋江市金井镇草湖埔路段,李某因涉嫌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晋江交警金井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侯某酒精含量为.94mg/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9月15日20时36分许,陈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洛江区阳光路福滨街路口被洛江交警大队河市中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6.4mg/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驾驶证记12分、罚款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暂扣驾驶证6个月。
03
9月16日凌晨,黄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南安市石井镇后店隘门处路段,被南安交警大队石井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mg/ml,达到醉驾标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交警提醒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酒驾天天查”行动,严查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喝酒不开车,莫存侥幸心!酒醉驾违法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甚至可能影响到您子女的未来,请广大驾驶人朋友酒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心理,牢记:酒后不开车,醉驾要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