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没能落实居家隔离时屋主的主体责任,导致租客在居家隔离期间离开出租屋,溜出广州。记者今日从广州市白云区获悉,石井街道联合有关部门对整栋出租屋暂时没有出租的4套出租屋进行依法查封,同时,孙某某回到出租屋重新隔离14天。
查封现场大年初一晚上12点,孙某某一家4口年从湖北洪湖开车到石井街庆丰,隔离时间自1月25日至2月8日结束。联社打来电话随访时,孙某某表示自己一直在出租屋里。然而,在2月9日下午,庆丰联社工作人员入户面访时发现,孙某某并未在出租屋里。
经多方寻找,当日下午4点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上孙某某。原来,孙某某本人在1月27号(年初三)去了乐昌朋友家,在2月9日晚上7点左右回到庆丰。孙某某妻儿3人当天下午已经解除隔离。
当天,庆丰联社协调孙某某妻儿到庆丰实验学校教师宿舍借住,让孙某某回到出租屋重新隔离14天,由其妻子照顾他起居饮食。
石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此事高度重视,按照《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的文件精神,果断决定对该栋出租屋采取强制措施。
2月10日下午,石井街来穗中心、综治办、联防大队、庆丰联社有关负责人及庆丰专区民警共16人对整栋出租屋暂时没有出租的4套出租屋进行依法查封。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汤南通讯员方洽旋、林玉艳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李波、汤南通讯员方洽旋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罗嘉妮